声明

本文是学习GB-T 28797-2012 室内塑料垃圾桶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室内塑料垃圾桶的术语和定义、分类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

贮存。

本标准适用于家庭使用的塑料垃圾桶,也适用于办公室等室内场所使用的塑料垃圾桶。

本标准不适用镂空垃圾篓(桶)、市政垃圾桶和特种垃圾桶。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

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
GB/T 2828.1—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:按接收质量限(AQL)
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

计划

GB/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

3 术语和定义
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
3.1

室内塑料垃圾桶 Indoor plastic trash bin

能收纳和存放一定量生活垃圾的用于室内的不漏水塑料容器。

3.2

额定容积 nominal volume

室内塑料垃圾桶可使用的容积。

3.3

额定载荷 nominal load

垃圾平均密度与室内塑料垃圾桶额定容积之积(kg),
垃圾平均密度取0.4×10³kg/m³。

4 分类

4.1
室内塑料垃圾桶可分为有盖和无盖塑料垃圾桶。有盖塑料垃圾桶可分为脚踏翻盖、手动翻盖(包
括摆动盖、揭盖等)。无盖垃圾桶指日常使用时无上盖、不镂空的塑料垃圾桶。

4.2 室内塑料垃圾桶也可分为有内桶和无内桶塑料垃圾桶。

5 要求

5.1 外观

室内塑料垃圾桶应无破裂,表面规整,不允许有明显波纹、划伤、杂质、气泡和熔合线。

GB/T 28797—2012

5.2 气味

有内桶的室内塑料垃圾桶的内桶气味应不劣于4级。

5.3 容量偏差

室内塑料垃圾桶实际满装载容积与额定容积偏差应为0~5%。

5.4 物理和机械性能

5.4.1 耐温性能: -20℃~55℃平放4 h 应不影响使用。

5.4.2 操作性:装配部位应配合适宜,需转动的部位应转动灵活、顺畅。

5.4.3 盛装性能:盛装40%容积的常温水,应无渗漏。

5.4.4 放置稳定性能:桶内装额定载荷PE
料粒后,置于与地面呈15°倾角的水泥板面上,应不倾倒、 不滑动。

5.4.5 提手强度:提手经强度试验后内桶挂耳应无损伤、挂孔距离变化士5%以内。

5.4.6 脚踏式开启上盖性能:24 h
内重复开合10000次,翻盖机构应不变形、不损坏,桶盖启闭自如。

5.4.7
内桶跌落性能:0℃试验样品的内桶在有盛装负荷条件下,经试验后重新注水4 h
应不渗漏。

6 试验方法

6.1 外观

在一支40 W 白色日光灯下,正常视力进行目测,目测距离为0.3 m。

6.2 气味

6.2.1 试验仪器

a) 具有空气循环功能的恒温测试箱,精度为±2℃;

b) 1000
mL磨砂广口玻璃溶液瓶,在每次试验前应清洁并保持洁净、无任何气味状态。

6.2.2 试样准备

将塑料垃圾桶内桶进行破碎,其尺寸应小于广口瓶口径,称取100 g±1.0g
的已破碎样品。

6.2.3 试验步骤

按以下步骤测定气味:

a) 将恒温箱的温度调至80℃;

b) 将试样放置于1000 mL
的玻璃广口瓶内,上瓶塞后置于80℃恒温箱内,并保持120 min 士

10 min;

c) 从恒温箱中取出带试样的玻璃广口瓶,冷却至60℃±5℃后进行气味测定;

d) 由三个检验员独立测定,时间间隔不大于1 min。
并按表1的规定判定气味的等级;若检验员
之间的检测结果差距两个等级以上,应重新测定;

e)
采用各评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说明气味特性,评定的等级若介于两者之间,取较劣的一级。

GB/T 28797—2012

表 1 气味等级

级 别

气味特性

1级

不易感觉到

2级

可感觉到,但不刺鼻

3级

可明显感觉到,但不刺鼻

4级

刺鼻

5级

非常刺鼻

6级

不可忍受

6.3 容量偏差

6.3.1 容积测量

采用注水溢流法测量试验样品的容积。

在室温下称得试验空垃圾桶质量 m₁,
缓慢注水至开始溢流,再称量试验垃圾桶装水后总质量 m₂,

按式(1)可计算出试验桶的有效容积。

style="width:1.55335in;height:0.59334in" />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(1)

式 中 :

V — 垃圾桶有效容积,单位为毫升(mL);

mi— 空垃圾桶质量,单位为克(g);

m₂— 垃圾桶装满水总质量,单位为克(g);

p — 水的密度,取1 g/mL。

6.3.2 计 算

室内塑料垃圾桶容量偏差率按式(2)计算。

style="width:2.44669in;height:0.59334in" /> (2)

式 中 :

X — 垃圾桶容量偏差率,%;

V'— 垃圾桶额定容积,单位为毫升(mL);

V — 垃圾桶有效容积,单位为毫升(mL)。

6.4 耐温性能

6.4.1 低温试验

将试验样品正摆放在低温箱内,在 - 20℃±5℃保持4 h, 取出后在室温下平放24
h, 检查样品是

否变形、是否影响使用性能。

6.4.2 高温试验

将已经通过低温试验并恢复到室温的试验样品正摆放在恒温箱内,在55℃±2℃保持4
h, 取 出

后在室温下平放24 h, 检查样品是否变形、是否影响使用性能。

GB/T 28797—2012

6.5 操作性

有开合、配合、转动的部位,按正常使用时的方式进行操作,检查是否顺畅。

6.6 盛装性能

往桶内注入40%容积的室温水,放置4 h 后检查是否渗漏。

6.7 放置稳定性能

直接在试验样品的桶内盛装额定载荷的室温水后,整个试验样品置于与地面呈15°倾角的水泥板

上,不倾倒、不滑动。

6.8 提手强度

在试验样品内按额定载荷装上 PE 料粒,然后用直径8 mm~12 mm
的金属棒弯成的曲率半径

40 mm的 U 型吊钩挂住试样提手中央部位,缓慢吊起,悬挂15 min
后放下,卸去负荷,静置5 min 后加

以检查挂耳经强度试验后是否损伤,两个挂孔在试验前后距离变化率是否在±5%之内。

6.9 脚踏式开启上盖性能

6.9.1 试验仪器:垃圾桶自动计数开启机。

6.9.2
仪器工作原理:垃圾桶自动计数开启机的无级电机带动偏心轮,偏心轮带动拉杆上下移动,垂直
拉杆上的横杆在行程内向下移动时,将垃圾桶脚踏机构踏板压至极限位置,垃圾桶上盖自动开启;拉杆
向上移动,拉杆的横杆松离垃圾桶脚踏机构踏板,垃圾桶上盖自动闭合;
一开一合计为开合一次。

6.9.3 试验操作:

a)
将试验样品用夹具固定在试验机的试验平台上,确保在试验过程中不发生平移;

b)
调节拉杆上下移动行程,使垂直拉杆的横杆在行程内向下移动可将垃圾桶脚踏机构踏板压至
极限位置,垂直拉杆的横杆在向上移动可松离垃圾桶脚踏机构踏板;

c) 桶盖自然开、合为试验的一个重复;

d) 调节自动机频率至8次/min~20
次/min,上开按下启动按钮,进行10000次试验,中间允许
有间隔,但总试验时间必须在24 h 内完成;

e)
当重复了10000次,停机,取出垃圾桶,检查脚踏翻盖机构变形、损坏情况和桶盖启闭状态。

6.10 内桶跌落试验

在试验样品内按额定载荷装上小包装聚乙烯(PE) 料粒,每包聚乙烯(PE)
料粒净重≤200 g,在0℃ 恒温保持4 h,取出后立即在桶底离水泥地板1.0 m
高度自由跌落,使试验样品底部撞击在冲击板上,

同一试验样品在额定载荷条件下连续自由跌落3次,试验样品重新注水后观察是否渗漏。

7 检验规则

7.1 检验分类

室内塑料垃圾桶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。检验项目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

GB/T 28797—2012

2 检验项目

检验项目

项目编号

出厂检验

型式检验

外观

5.1

气味

5.2

容量偏差

5.3

耐温性能

5.4.1

操作性

5.4.2

盛装性能

5.4.3

放置稳定性能

5.4.4

提手强度

5.4.5

脚踏式开启上盖性能

5.4.6

内桶跌落性能

5.4.7

注:" √ "表示需要检验,"一"表示不需要检验。

7.1.1 组批和抽样

7.1.1.1 组批

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检验,同一规格、同一色泽、相同配方、相同生产工艺的产品为一批,每批不超

过10000个。

7.1.1.2 抽样方案

外观检验采用GB/T 2828.1—2003
中10.1和10.2规定的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,采用一般检验 水平I 类 ,AQL
值为6.5,抽样数、接收数和拒收数的判定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如果批量数等于或小于

样品数时,则执行100%检验。每个项目随机抽取3个(套)样品进行试验。

3 抽样数、接收数和拒收数 单位为个

批量范围

正常一次抽样,检验水平为I:AQL=6.5

样本数n

接收数Ac

拒收数Re

≤90

5

1

2

91~150

8

1

2

151~280

13

2

3

281~500

20

3

4

501~1200

32

5

6

1201~3200

50

7

8

3201~10000

80

10

11

7.1.2 出厂检验

按表3的规定进行抽样,按表2出厂检验的规定进行检验。

style="width:3.1067in" />GB/T 28797—2012

7.1.3 型式检验

按表3的规定进行抽样,按表2型式检验的规定进行检验。每个项目随机抽取3个(套)样品进行

试验。室内塑料垃圾桶生产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进行型式检验:

a) 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产的试制定型鉴定;

b) 正式生产后,如结构、材料、工艺有较大改变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

c) 产品长期停产后,恢复生产时;

d)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;

e)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;

f) 正常生产时,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。

7.2 判定规则

7.2.1
出厂检验判定规则:按表2的规定进行出厂检验,按表3的规定进行判定。

7.2.2
型式检验判定规则:按表2的规定进行型式检验,按表3的规定进行判定。其中若有一项不合
格,应在原批中抽取双倍样品复验不合格项,复验仍不合格,则判定该样品为不合格。当不合格样品数
大于或等于表3规定的拒收数时,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。

8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

8.1 标志

每个室内塑料垃圾桶应在明显位置标志以下内容:

a) 产品名称;

b) 产品额定容积或额定载荷;

c) 产品的主要材料成分;

d) 制造日期;

e) 标准代号;

f) 制造厂名、厂址及其他联系方式等;

g) 产品贮存期;

h) 敬告标志:不能用于装酸、碱、有机溶剂;

i) 其他。

8.2 垃圾分类标志

室内塑料垃圾桶如用作垃圾分类容器时,应按照 GB/T 19095 的规定进行标志。

8.3 包装和运输

包装和运输的方式根据产品规格、运距的不同,由供需双方商议进行包装和运输,运输中应避免与

锐利物碰撞。

8.4 贮存

产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的仓库内,避免日晒雨淋、不应与有毒有害物品混放。贮存期限自生

产之日起不超过六年。

延伸阅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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